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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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3日 | ||
11月10日下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聊城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委书记徐景颜同志的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了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精神。 会议一致认为,市委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坚决打赢维护稳定、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五场攻坚战,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聊城法院新篇章。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面系统地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搞好宣讲,带头抓好落实。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实质。要紧密联系实际,学懂弄通做实,真正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出的热情和动力,转化为谋划法院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成效。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辉、王传师、刘允霞、祁卫东,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宁照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黎明参加会议,政治部主任赵宪杰、审委会专委张海洋及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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